【网警说·普法】什么是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?快来了解(普法网手机注册登录入口链接)
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
“电话卡、银行卡借我几天呗,给你5000元报酬!”真有这么好的事?你以为只是出租、出借,但很有可能已经涉嫌帮信罪!电话卡、银行卡非常重要,绝不能随意借给他人,否则在不知不觉中,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!
本期“网警说·普法”,首都网警带您了解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】。
典型案例
普法时间
法条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: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】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帮信罪的常见类型“帮信罪”的常见类型大致可以分为“两卡”类、“跑分”类、“吸粉”类、“技术”类 其中,收购、出租、出售“两卡”的行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“帮信罪”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1“两卡”类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向他人出租、出售银行卡(含银行账户、非银行支付账户等)、手机卡(含流量卡、物联网卡等),用于接收、转移信息网络犯罪相关款项的行为。
帮信案件中,绝大多数为“两卡”类案件2“跑分”类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登录特定平台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支付结算的行为3“吸粉”类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他人提供推广帮助,以“刷单”“抢红包”“投资指导”等名义邀请被害人进群或下载APP,后由犯罪团伙对被害人实施犯罪的行为。
4“技术”类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通过架设虚拟拨号设备(VOIP、GOIP、多卡宝、络漫宝等)、开发网络程序、制作运营网站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。
“帮信罪”看似是“顺手帮忙”,实则可能成为网络犯罪的“帮凶”,不仅会导致个人银行账号被冻结、信用受损、更可能面临刑事处罚,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请广大网民要提高警惕,加强个人信息防护,切勿将银行卡、身份证、手机号等租借给他人。
首都网警原创责任编辑:清风




